2024-01-07

第03版 论苑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徐 猛

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3年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明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履行公安机关神圣职责。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化警务改革,释放警务效能,提高警务效率,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守正创新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在创新过程中守正。6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一脉络中的变化切实反映出我们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始终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开拓创新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在守正基础上创新。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健全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公安机关要坚持“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理念,坚持构建基层社会善治体系,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两队一室”改革,完善派出所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派出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基层工作规范,建立基层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动科学考评工作。坚持优化预防警务、社区警务,充分调动基层民警能动性。

构建完善基层社会善治体系,积极推动社会共治。以地方党委为本地区领导核心,以地方政府为负责单位,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参与共同治理,构建社会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拓宽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以多样化活动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公安机关在推动社会共治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公安机关在参与基层治理中,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探索专门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畅通人民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凝聚群防群治力量。联合学校、社区等部门,以家风建设为抓手,培育基层良好道德风范。

深化智慧警务,加强实战培训

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基层党支部活动,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增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加强政治建设,组织民警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考评机制,健全干部选用标准。加强队伍智慧建设,逐步提高队伍管理的制度化、智能化水平,结合新技术探索建设数字政工系统。加强队伍训练,聚焦实战需要组织开展红蓝对抗、情景模拟等常态化训练,提高队伍综合战斗力。

提高数字警务建设水平。推动智慧警务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为公安工作赋能增效,保障公安机关数据安全,释放警务效能、提高警务效率。健全完善“情指行”一体化机制,围绕情报先行、合成指挥、快速响应目标,构建指挥体系,提高实战水平。深化多警种合成作战,打通信息沟通渠道,构建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作战机制,提高扁平化指挥水平。以实战为导向,将数字治理与治安防控相融合,打造智慧社区警务,强化社会治安风险感知,提高基层动态治理能力。

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实效。打造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纠治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高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做好调查研究,聚焦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有针对性地开展问题攻坚,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警务现代化带来的便利。

实现执法司法“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公安机关要抓牢规范执法,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要以政治效果为前提保证。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将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的统筹功能,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

要以法律效果为底线基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兼顾法理情,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选树先进典型,分享推广有益工作经验。加强治安巡逻,不断提高街面见警率,维护社会稳定,打造良好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要以社会效果为目标追求。“枫桥经验”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经验,民警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构建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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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第03版 论苑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徐 猛

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3年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明确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履行公安机关神圣职责。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化警务改革,释放警务效能,提高警务效率,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守正创新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在创新过程中守正。6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一脉络中的变化切实反映出我们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始终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开拓创新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在守正基础上创新。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健全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公安机关要坚持“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理念,坚持构建基层社会善治体系,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两队一室”改革,完善派出所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派出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基层工作规范,建立基层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动科学考评工作。坚持优化预防警务、社区警务,充分调动基层民警能动性。

构建完善基层社会善治体系,积极推动社会共治。以地方党委为本地区领导核心,以地方政府为负责单位,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参与共同治理,构建社会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实现社会治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拓宽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以多样化活动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公安机关在推动社会共治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公安机关在参与基层治理中,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探索专门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径,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畅通人民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凝聚群防群治力量。联合学校、社区等部门,以家风建设为抓手,培育基层良好道德风范。

深化智慧警务,加强实战培训

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基层党支部活动,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增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力。加强政治建设,组织民警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考评机制,健全干部选用标准。加强队伍智慧建设,逐步提高队伍管理的制度化、智能化水平,结合新技术探索建设数字政工系统。加强队伍训练,聚焦实战需要组织开展红蓝对抗、情景模拟等常态化训练,提高队伍综合战斗力。

提高数字警务建设水平。推动智慧警务建设,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为公安工作赋能增效,保障公安机关数据安全,释放警务效能、提高警务效率。健全完善“情指行”一体化机制,围绕情报先行、合成指挥、快速响应目标,构建指挥体系,提高实战水平。深化多警种合成作战,打通信息沟通渠道,构建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作战机制,提高扁平化指挥水平。以实战为导向,将数字治理与治安防控相融合,打造智慧社区警务,强化社会治安风险感知,提高基层动态治理能力。

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实效。打造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纠治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高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做好调查研究,聚焦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有针对性地开展问题攻坚,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警务现代化带来的便利。

实现执法司法“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公安机关要抓牢规范执法,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要以政治效果为前提保证。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将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的统筹功能,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

要以法律效果为底线基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兼顾法理情,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选树先进典型,分享推广有益工作经验。加强治安巡逻,不断提高街面见警率,维护社会稳定,打造良好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要以社会效果为目标追求。“枫桥经验”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经验,民警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构建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积极探索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