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仁昌 通讯员 陈宇航
案件回放▲▲▲
男子拿走他人遗忘在收银台上的手机
不久前,市民陈某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的一家彩票店购买彩票,临走时将手机遗忘在了收银台。仅2分钟后,他返回寻找时,手机已经不见了。接到报警后,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上海派出所民警调取彩票店内的监控视频发现,陈某的手机被一名男子以彩票遮挡的方式取走,藏到自己的上衣口袋,并立即离开彩票店,将手机关机。经细致工作,民警很快查明拿走手机的男子系杨某。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742元。目前,杨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被害人陈某很快返回寻找手机,仅比犯罪嫌疑人杨某拿走手机的时间晚十几秒。犯罪嫌疑人杨某以彩票遮挡的方式拿走手机,并藏进自己上衣口袋,属于秘密窃取。可见,犯罪嫌疑人杨某实施了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而非拾到遗忘物的行为。
在这里,我们要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两者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遗忘物是遗忘人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致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地说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此外,犯罪嫌疑人杨某明知涉案手机为被害人遗忘,其没有告知彩票店老板,而是迅速以遮挡的方式拿走手机并匆匆离开,且将手机关机,占为己有,直至公安机关掌握证据对其调查时才交还。可见,主观上杨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故涉嫌盗窃。
民警执法心得▲▲▲
以为是“捡拾”,实则是盗窃
日常接处警中,派出所民警经常能接到公共场合遗忘物被他人侵占、盗窃等警情,有的是捡拾,有的是故意侵占,而有的则是秘密窃取。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明知手机是他人财物的情况下,抱着“捡拾”的错误想法,伸出贪占便宜的手,虽然在公安机关调查后主动交还,却已经涉嫌违法犯罪。顺手牵羊也是盗窃,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应及时交还失主,或交给公安机关登记处理。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公共场合应看好、带好自己的财物,避免财物损失。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上海派出所综合中队中队长 林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