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森
“‘十六字总要求’的理论价值,体现在它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价值导向性与职业方向性、发展目标科学性与建设路径可行性的高度统一,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对公安队伍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包含着党和国家立足政治、全局和战略高度,打造过硬公安队伍的整体谋划,勾勒出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设计。这一整体规划和制度设计所蕴含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在当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日益得到彰显,并不断呈现整体效应和叠加优势。
从理论层面来看,“十六字总要求”是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凝练而精确的表达,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论化表达,它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践层面来看,“十六字总要求”是新时代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总纲领,是公安机关建警治警的总方略、人民警察立警从警的座右铭,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十六字总要求”涵盖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理论上为推动公安事业健康发展统一了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围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改革创新这个时代课题,科学总结历史经验,进行了新的概括和拓展,明确提出了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全面推进公安改革、坚持全面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确立了前进新依据、改革新理念、发展新方略。这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是在进入新时代探究治国理政这一重大课题、接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理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必须把“十六字总要求”置于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局来认识和把握,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来认识和把握。
“十六字总要求”的理论价值,体现在它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价值导向性与职业方向性、发展目标科学性与建设路径可行性的高度统一,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其中,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公安民警的政治灵魂,体现了政治建警的根本方针;服务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体现了公安队伍的立警原则;执法公正是公安机关的履职方向,是公安民警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法治公安的本质要求;纪律严明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保证,是打造过硬公安队伍的有效路径,体现了公安纪律部队的管理特点和从严治警方针。“十六字总要求”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不仅精辟回答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还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理论体系,具有划时代的理论意义。
“十六字总要求”的理论价值,体现在它深刻地揭示了公安机关的基本属性和公安民警的职业特点,为廓清公安民警思想上的迷雾、推动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扫除了障碍。“十六字总要求”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担负着捍卫党长期执政地位、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责任,这就决定了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十六字总要求”的提出,达到了理论上正本清源的目的,收到了“破”与“立”的双重效果。
“十六字总要求”是新时代加强公安工作的总纲领,在实践上为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
“十六字总要求”在聚焦对党忠诚这一政治灵魂上提供指引,增强了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政治自觉。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公安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在对党忠诚问题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必须纯粹。“十六字总要求”在淬炼公安队伍纯粹方面的突出作用集中表现为:一是有利于提高政治认知力,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底色,永远做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对党组织的忠诚、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二是有利于增强政治定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有利于增进自控力,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永远不做“两面派”和“两面人”。
“十六字总要求”在聚焦服务人民这一根本宗旨上提供指引,增强了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的行动自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的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服务人民问题上,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定人民立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十六字总要求”在助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方面的突出作用集中表现为:一是有利于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新关切,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有利于坚持秩序与活力相统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新诉求,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应对危机能力、制度执行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有利于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新需求,提升高效优质服务的制度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十六字总要求”在聚焦执法公正这一价值取向上提供指引,增强了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想自觉。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的所有工作、所有活动都必须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在执法公正问题上,恪守法治精神,严守法治底线,保持法治定力,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十六字总要求”在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的突出作用集中表现为:一是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严格依法履职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有利于积极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形势,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有利于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构建高效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树立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十六字总要求”在聚焦纪律严明这一重要保证上提供指引,增强了锻造公安铁军的实践自觉。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纪律部队,公安队伍必须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践行“四个铁一般”标准,努力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铁军。“十六字总要求”在锻造公安铁军方面的突出作用集中表现为:一是有利于增进纪律的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消除过去执纪工作中存在的“橡皮泥”“稻草人”现象;二是有利于推动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有利于在从严管党治警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作者为江苏警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重点项目“十六字总要求”条件下公安机关治警方略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