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媛媛 通讯员 朱自涛
案件回放▲▲▲
摄像头风波升级为“门对门”博弈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居民张先生与邻居赵先生因噪音等问题产生矛盾,问题始终未能解决。今年1月20日,赵先生的妻子拨打110报警,称张先生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侵犯其隐私,导致邻里矛盾进一步激化。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西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调查得知,张先生一家对赵先生一家长期不关分户门、产生噪音的问题不满,而赵先生坚称张先生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自家隐私。
民警联合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共同调解,张先生同意将摄像头偏移15度,使监控画面完全避开赵先生家大门。同时,赵先生一家也认识到自身问题,在张先生的帮助下,安装了社区工作人员带来的降噪门吸。
案情分析▲▲▲
法律为权利行使划出“红线”
在这起纠纷中,涉及多个相关法条的适用。首先,关于楼道分户门噪音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赵先生一家长期不关分户门产生噪音,影响到张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违背了这一原则。其次,对于张先生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赵先生家隐私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张先生家的摄像头拍摄范围涉及赵先生家的屋内私密空间,或对其正常生活造成干扰,那么张先生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
民警支招▲▲▲
别让纠纷毁了邻里情
赵吉军(甘肃省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首先,要主动学习法律,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不懂法而引发纠纷。其次,在遇到问题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寻求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最后,要学会依法维权,可以向物业、社区等相关部门反映,或请求公安机关调解,切勿采取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