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1

第03版 论苑


紧盯时代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体系

□刘沛

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强调,要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当前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治安形势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动态性等特征,基层警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需求。基层公安机关要紧盯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加快构建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龙头,以基础防范、重点管控、精准打击、内外联动、执法监督管理等五项主要机制为重点,以相关工作机制为补充的现代警务机制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实战效能,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坚持“赋能+行动+支撑保障”,助推一体化运行机制

从“赋能+行动+支撑保障”三个维度着手,助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要在赋能上做到贯通融合。坚持业务贯通、主动融合,推动情指中心各岗位、各环节形成无缝对接的工作链条,对各类警情、案情即时响应、分工协作、一体作战。要引领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完善警务协同和各类保障机制,确保警种履职担当、赋能基层、积极作为,在应对突发事件或疑难案件时,能迅速集结、协同作战。

要在行动上抓好专业团队。全面激活办案专业队潜能,由专业队提供技术指导,派出所发挥地熟优势,实现案件线索及时互通、联动作战;夯实社区警务队,推动巡防、巡访、巡查、巡处“四巡”工作常态化落地。设立特色警务人才库,加深与科技企业合作,引入前沿技术,提升团队作战能力;优化社区警务团队,整合镇街、社区、网格等资源力量,推动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要在支撑保障上强化效能监督。明确“众人挑担、各自负责”导向,重点对警情、案件源头防范进行监督问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点,抓好绩效周期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列明问题清单,关注同类问题和高频问题,逐条对账销号。

聚焦五项机制,深耕公安主责主业

做好基础防范、重点管控、精准打击、内外联动、执法监督管理五大机制,全方位覆盖公安工作的关键环节,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升公安工作质效,回应群众需求。

要完善基础防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新时代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依托区、镇(街道)“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推行“党建领事、礼让和事、村民说事、多元解事、网格管事、群力防事”,推动矛盾纠纷精准预测、快速化解。

要健全重点管控机制。拓展信息收集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风险线索;建立跨部门快速响应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固化重大矛盾纠纷跟踪管理措施,增加风险处置后的抽查回访,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全流程处置严密闭环。

要升级精准打击机制。围绕“一案牵动全局,全局支撑一案”要求,全面整合多警种资源,保障重大案件专案专办、快侦快破。针对电诈等非接触式高发犯罪,升级“入户说反诈”宣防行动,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要创新内外联动机制。成立风险防控中心,细化公安与政府部门在不同场景下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依托大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在联合行动中的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要改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在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实时监督制约基础上,对关键节点设置自动预警。建立执法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执法不规范案例库,定期开展办案质量评估,开通局长、所长信箱,征集意见建议、受理投诉举报,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问责追究。

完善配套机制,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考评、人才培育等一系列配套机制的补充支撑,这是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优化工作流程、促进公正执法的关键所在。

要突出政治引领。健全完善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加强党对公安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通过常态化全警考察,关心关爱民警心理建设,掌握民警专业特长,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宣传先进团队和民警事迹,形成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

要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党委领导、任务主导、融合作战,细化职责分工;固化基础工作和侦查打击相互支撑机制,形成融合作战、业务流灵动高效的局面。

要调整考评方式。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以群众口碑、精神面貌为重要考评指标,推动表彰奖励进一步倾斜基层所队,激励更多民警发挥聪明才智、创新机制战法,解决实战难题。

要革新人才培育。深化全警常态化练兵机制,引入前沿理论和技术,搭建高水平“战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立民警成长档案,帮助民警清晰看到进步轨迹。实施“一警多能”标签化管理,推动实现人尽其才、人人成才,提高整体战斗力。

要从严管党治警。关注群众口碑和队伍精神面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有违必查、执纪必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作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回顶部 回本版

2024-12-01 第03版 论苑

紧盯时代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体系

□刘沛

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强调,要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以新运行模式为关键、以新技术装备为支撑、以新管理体系为保障,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当前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治安形势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动态性等特征,基层警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需求。基层公安机关要紧盯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加快构建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龙头,以基础防范、重点管控、精准打击、内外联动、执法监督管理等五项主要机制为重点,以相关工作机制为补充的现代警务机制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实战效能,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坚持“赋能+行动+支撑保障”,助推一体化运行机制

从“赋能+行动+支撑保障”三个维度着手,助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要在赋能上做到贯通融合。坚持业务贯通、主动融合,推动情指中心各岗位、各环节形成无缝对接的工作链条,对各类警情、案情即时响应、分工协作、一体作战。要引领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完善警务协同和各类保障机制,确保警种履职担当、赋能基层、积极作为,在应对突发事件或疑难案件时,能迅速集结、协同作战。

要在行动上抓好专业团队。全面激活办案专业队潜能,由专业队提供技术指导,派出所发挥地熟优势,实现案件线索及时互通、联动作战;夯实社区警务队,推动巡防、巡访、巡查、巡处“四巡”工作常态化落地。设立特色警务人才库,加深与科技企业合作,引入前沿技术,提升团队作战能力;优化社区警务团队,整合镇街、社区、网格等资源力量,推动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要在支撑保障上强化效能监督。明确“众人挑担、各自负责”导向,重点对警情、案件源头防范进行监督问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点,抓好绩效周期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列明问题清单,关注同类问题和高频问题,逐条对账销号。

聚焦五项机制,深耕公安主责主业

做好基础防范、重点管控、精准打击、内外联动、执法监督管理五大机制,全方位覆盖公安工作的关键环节,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升公安工作质效,回应群众需求。

要完善基础防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新时代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依托区、镇(街道)“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推行“党建领事、礼让和事、村民说事、多元解事、网格管事、群力防事”,推动矛盾纠纷精准预测、快速化解。

要健全重点管控机制。拓展信息收集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风险线索;建立跨部门快速响应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固化重大矛盾纠纷跟踪管理措施,增加风险处置后的抽查回访,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证全流程处置严密闭环。

要升级精准打击机制。围绕“一案牵动全局,全局支撑一案”要求,全面整合多警种资源,保障重大案件专案专办、快侦快破。针对电诈等非接触式高发犯罪,升级“入户说反诈”宣防行动,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要创新内外联动机制。成立风险防控中心,细化公安与政府部门在不同场景下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依托大监督机制,对各部门在联合行动中的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要改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在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实时监督制约基础上,对关键节点设置自动预警。建立执法质量评估专家库和执法不规范案例库,定期开展办案质量评估,开通局长、所长信箱,征集意见建议、受理投诉举报,对执法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问责追究。

完善配套机制,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考评、人才培育等一系列配套机制的补充支撑,这是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优化工作流程、促进公正执法的关键所在。

要突出政治引领。健全完善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加强党对公安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通过常态化全警考察,关心关爱民警心理建设,掌握民警专业特长,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宣传先进团队和民警事迹,形成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

要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党委领导、任务主导、融合作战,细化职责分工;固化基础工作和侦查打击相互支撑机制,形成融合作战、业务流灵动高效的局面。

要调整考评方式。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以群众口碑、精神面貌为重要考评指标,推动表彰奖励进一步倾斜基层所队,激励更多民警发挥聪明才智、创新机制战法,解决实战难题。

要革新人才培育。深化全警常态化练兵机制,引入前沿理论和技术,搭建高水平“战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立民警成长档案,帮助民警清晰看到进步轨迹。实施“一警多能”标签化管理,推动实现人尽其才、人人成才,提高整体战斗力。

要从严管党治警。关注群众口碑和队伍精神面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持有违必查、执纪必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作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