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庞卫坤 通讯员 张天龙 郝润萍
案件回放 ▲▲▲
因痴迷“打猎”,山西省介休市的宋某于2023年7月购买非制式气枪子弹、瞄准镜等。同年12月,宋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有人发布枪支类视频,便添加视频主播微信,后应主播要求,通过某平台以“手表”“平板电脑”等名义购买了气枪零部件,在主播“指导”下组装了一支气枪,随后约朋友在村庄附近打鸟。
今年4月,介休市公安局义安派出所得到线索,在宋某家中查获非制式气枪1支、气枪铅弹数百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 ▲▲▲
我国严格管制枪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持有枪支。本案中,宋某购买零件组装打鸟枪,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打的鸟属国家保护动物,还有可能涉嫌非法狩猎罪;私藏枪支无异于“埋雷”,损害的是公共安全利益。
■警方提醒
不做糊涂事 不买违禁品
高峰俊(山西省介休市公安局义安派出所所长):“枪患不除,百姓不安”,根据缉枪治爆工作要求,义安派出所民警常态化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私藏枪支和涉爆物品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有效提升了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涉枪涉爆物品的观念和安全意识。但是,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和好奇心理,盲目地以为打鸟枪不伤人,以身试法。请广大公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法律明白人,不做糊涂事,不要随意购买违禁品,一旦购买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