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0

第03版 论苑


构建大数据战略下合成作战新模式

王祎 陈刚

近年来,经过综合施策和治理,社会治安总体局面不断趋好,但电信网络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仍高发频发,呈现出跨区域、跨行业,网上网下、境内境外交织的态势,呈现新特点新变化,合成作战成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必然选择。

合成作战是公安机关依托前沿科技手段建立的一种多警种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公安实战和理论探索中不断发展。对于重大案事件处置以及高发犯罪案件侦办,警种合成、侦查手段合成、社会资源合成以及跨地区公安机关的联合作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公安大数据战略推动下,公安机关坚持以数据赋能、情报引领、指挥灵活统筹各方关系,让合成作战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持续焕发出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可以说,公安大数据战略的规划实施,推进数据精准赋能、提升指挥的协调高效,赋予了合成作战新的理论内涵和实战意义。

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拓宽公安业务的广度和深度

合成作战的实践探索中,多以刑侦部门或情指中心牵头建立合成作战中心,重视程度高、投入大。大数据战略的实施,要求各警种打破数据壁垒,采集广泛的社会数据,开展警企合作,将海量的社会数据纳入统一的数据池中,拓宽公安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数据在物理层面实现互联互通,做到“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

合成作战形成以数据合成代替人力合成,以实质的资源合成取代形式上的合成,彻底摆脱了传统合成作战的弊端。面对犯罪形式的多样化和突发性,每个具有侦查职能的警种均能获得充分的数据权限开展侦查工作。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每个参战单位都能走向合成作战的中央,形成牵头警种的“去中心化”,从而激发了参战警种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战斗力。

大数据战略下的合成作战并不是要求各警种不搞建设、不突出自身警种特色,而是要将各自建设纳入全局进行整体谋划,形成系统相容、数据互通的作战平台;要求各警种深入研究管辖案件的犯罪规律,充分提升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发数据模型,形成精准指向的数据情报,发起全方位、全视野打击任务,从而调动各警种对数据挖掘、情报研判的积极性,在情报研判的支撑下有力打击犯罪,形成合成作战的有利局面。

找准利用数据的切入点,激发合成作战的战斗力

数据在公安实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公安大数据战略下,数据的“去中心化”使得各单位以目标为导向,能够获取充分的数据权限开展工作。然而,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综合情报部门与侦查部门之间对数据的利用方向不同,亟须进行统筹协调、准确定位,找准利用数据的切入点,充分激发合成作战的战斗力。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具有全局的战略视野,掌握数据、案件、线索更为全面,更利于从社会治安大局整体角度分析、决策某种类型案件的打击战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大数据分析研判下形成公安战略情报,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参谋作用,在全局范围内支撑一线实战。综合情报部门也是战略情报的生产者,着眼于辖区一段时期的整体治安状况,对当前一段时间的高发案件类型、发案趋势作出分析;对苗头性重点案事件起到“耳目”“尖兵”作用。市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是侦查打击的先头部队,负责具体的案件侦办,以案件线索收集、嫌疑人抓捕、证据合法固定为导向,研究类案规律,研发数据模型并形成技战法,产出数据驱动的战术情报。对大数据资源的利用程度、分析角度的不同,形成不同层次的情报产品,通过定位清晰的职责分配,打造琴瑟和鸣的协同局面。

运用大数据开展侦查,达到指挥与行动的协调有力

当前,合成作战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样态,而重大安保和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刑事诉讼的启动具有不同的业务逻辑,需要采取不同的指挥模式予以应对,达到指挥与行动的协调有力。对于违法罪犯案件的侦查打击,指挥模式侧重于充分焕发一线的侦查活力、防止干预司法公正、依法依规将案件导入刑事诉讼流程;对于重大安保维稳任务和重特大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模式则侧重于高效应答、快速反应、整体联动,以确保万无一失。

在以侦查打击为重心的合成作战中,借鉴军事领域“任务式”指挥方式,更加强调作战意图和战略方向,指挥部门只对侦查打击的宏观战略作出要求,以明确打击重点、提供战略情报、强调战略意图为主要命令形式,而对具体办案环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不作严格约束。鼓励一线实战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运用大数据开展侦查工作,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环境,展现出机动灵活的战斗方式,在各作战单元的绩效考核和办案责任追究中做到权责相符。

在以重大安保维稳、重大事件处置为重心的合成作战中,运用数据实现数字化指挥、可视化指挥、毫秒级反应。通过密布场景前端感知,将视频数据、三维实景数据等全部上图,形成数据沙盘,结合执法记录仪5G通讯技术,实现可视化融合指挥;指挥部门与各合成作战单位之间打造扁平化指挥模式,以数字集群电台、移动警务终端为载体,实现点对点、点对多、点对群的精准指挥、灵敏反应、快速处置。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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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0 第03版 论苑

构建大数据战略下合成作战新模式

王祎 陈刚

近年来,经过综合施策和治理,社会治安总体局面不断趋好,但电信网络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仍高发频发,呈现出跨区域、跨行业,网上网下、境内境外交织的态势,呈现新特点新变化,合成作战成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必然选择。

合成作战是公安机关依托前沿科技手段建立的一种多警种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公安实战和理论探索中不断发展。对于重大案事件处置以及高发犯罪案件侦办,警种合成、侦查手段合成、社会资源合成以及跨地区公安机关的联合作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公安大数据战略推动下,公安机关坚持以数据赋能、情报引领、指挥灵活统筹各方关系,让合成作战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持续焕发出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可以说,公安大数据战略的规划实施,推进数据精准赋能、提升指挥的协调高效,赋予了合成作战新的理论内涵和实战意义。

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拓宽公安业务的广度和深度

合成作战的实践探索中,多以刑侦部门或情指中心牵头建立合成作战中心,重视程度高、投入大。大数据战略的实施,要求各警种打破数据壁垒,采集广泛的社会数据,开展警企合作,将海量的社会数据纳入统一的数据池中,拓宽公安业务的广度和深度。数据在物理层面实现互联互通,做到“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

合成作战形成以数据合成代替人力合成,以实质的资源合成取代形式上的合成,彻底摆脱了传统合成作战的弊端。面对犯罪形式的多样化和突发性,每个具有侦查职能的警种均能获得充分的数据权限开展侦查工作。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每个参战单位都能走向合成作战的中央,形成牵头警种的“去中心化”,从而激发了参战警种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战斗力。

大数据战略下的合成作战并不是要求各警种不搞建设、不突出自身警种特色,而是要将各自建设纳入全局进行整体谋划,形成系统相容、数据互通的作战平台;要求各警种深入研究管辖案件的犯罪规律,充分提升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发数据模型,形成精准指向的数据情报,发起全方位、全视野打击任务,从而调动各警种对数据挖掘、情报研判的积极性,在情报研判的支撑下有力打击犯罪,形成合成作战的有利局面。

找准利用数据的切入点,激发合成作战的战斗力

数据在公安实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公安大数据战略下,数据的“去中心化”使得各单位以目标为导向,能够获取充分的数据权限开展工作。然而,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综合情报部门与侦查部门之间对数据的利用方向不同,亟须进行统筹协调、准确定位,找准利用数据的切入点,充分激发合成作战的战斗力。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具有全局的战略视野,掌握数据、案件、线索更为全面,更利于从社会治安大局整体角度分析、决策某种类型案件的打击战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大数据分析研判下形成公安战略情报,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参谋作用,在全局范围内支撑一线实战。综合情报部门也是战略情报的生产者,着眼于辖区一段时期的整体治安状况,对当前一段时间的高发案件类型、发案趋势作出分析;对苗头性重点案事件起到“耳目”“尖兵”作用。市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是侦查打击的先头部队,负责具体的案件侦办,以案件线索收集、嫌疑人抓捕、证据合法固定为导向,研究类案规律,研发数据模型并形成技战法,产出数据驱动的战术情报。对大数据资源的利用程度、分析角度的不同,形成不同层次的情报产品,通过定位清晰的职责分配,打造琴瑟和鸣的协同局面。

运用大数据开展侦查,达到指挥与行动的协调有力

当前,合成作战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样态,而重大安保和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刑事诉讼的启动具有不同的业务逻辑,需要采取不同的指挥模式予以应对,达到指挥与行动的协调有力。对于违法罪犯案件的侦查打击,指挥模式侧重于充分焕发一线的侦查活力、防止干预司法公正、依法依规将案件导入刑事诉讼流程;对于重大安保维稳任务和重特大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模式则侧重于高效应答、快速反应、整体联动,以确保万无一失。

在以侦查打击为重心的合成作战中,借鉴军事领域“任务式”指挥方式,更加强调作战意图和战略方向,指挥部门只对侦查打击的宏观战略作出要求,以明确打击重点、提供战略情报、强调战略意图为主要命令形式,而对具体办案环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不作严格约束。鼓励一线实战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运用大数据开展侦查工作,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环境,展现出机动灵活的战斗方式,在各作战单元的绩效考核和办案责任追究中做到权责相符。

在以重大安保维稳、重大事件处置为重心的合成作战中,运用数据实现数字化指挥、可视化指挥、毫秒级反应。通过密布场景前端感知,将视频数据、三维实景数据等全部上图,形成数据沙盘,结合执法记录仪5G通讯技术,实现可视化融合指挥;指挥部门与各合成作战单位之间打造扁平化指挥模式,以数字集群电台、移动警务终端为载体,实现点对点、点对多、点对群的精准指挥、灵敏反应、快速处置。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