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31

第03版 论苑


充分发挥公安政工干部职能作用

□曾嘉贤

以政委、教导员为代表的公安政工干部是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是基层公安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推进者,职责十分重要。当前政工干部队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责认识不清晰、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明确政工干部职责定位,不断提升政治工作能力素质,着力锻造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能力强、谋划发展强、执行能力强、内外形象强的政治工作“领跑者”,充分发挥政治工作铸魂、暖心、提质、塑形作用,为公安机关履行好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配齐选强,打造政工干部梯次队伍

要聚焦源头把控、队伍梯次结构和班子搭配,不断提高公安政工干部岗位匹配度,确保人岗相适。

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源头。严把政工干部“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和履职能力考核,把政治标准置于首位,突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标准;探索建立政工干部任职资格制,建立“能上能下、进出有序”的政工干部竞争机制,确保政工干部队伍培养渠道畅通。

注重队伍梯次,优化结构。选配政工干部既要考察能力素质,还要考虑队伍的年龄构成,做到梯次配备、良性循环,确保政工干部队伍梯次合理;探索向警种部门引才机制,优化基层所队政工干部的专业结构,推行政工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使政工干部不仅精通本职业务,而且成为一专多能的“多面手”;分层次、分梯队建立政工人才库,及时把思想作风强、作风纪律硬、道德品质好的优秀民警充实到政工干部队伍中来。

强化培训,提升政工干部专业水平

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政工干部担当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落实岗前培训。政工干部任职前,要加强以提升政治工作综合能力为重点的培训考核,把参训情况列为对政工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内容,帮助政工干部练好基本功。

强化在职培训。推进政工岗位练兵,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政工干部每年开展集中培训和政治轮训,围绕政治工作核心业务,设置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实战练兵、文化建设、舆论引导等课程,提升政工干部履职能力。

坚持日常培训。采取全局集中轮训、单位自行培训、自学等方式,构建常态化政工干部培训机制。在集中培训和政治轮训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政工业务培训,引导政工干部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紧迫感,树立主动学习、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实现自我学习、自我提升。

聚焦主业,发挥政工干部引领作用

要始终聚焦公安工作大局,不断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公安实战提供坚强保证。

明确职责规范。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政治工作规范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政治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让政工干部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对加强党组织建设、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推进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执法执纪监督等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让政治工作更有指向性,政工干部工作更有方向感。

聚焦主责主业。政工干部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公安中心工作的服务保证上,具体而言就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增强党组织核心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引领民警牢记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抓好队伍管理,在处置重大警情、急难险重任务时,确保政治工作及时跟进,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一线。

鼓励探索创新。要充分发挥政工干部主观能动性,鼓励探索行之有效的政治工作举措,推动打造政治工作“一分局一品牌、一所队一亮点”,充分调动提升政工干部工作热情。

科学管理,激发政工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培训锻炼相促进,通过政策激励、制度引导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拓展成长空间。加大对政工干部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提升政工岗位的吸引力,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担当作为的政工干部,大力选拔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的优秀政工干部。建立政工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对担当不足、干劲衰退、工作不力的政工干部要划出“硬杠杠”,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队伍稳定、警令畅通、执行有力。

营造良好氛围。转变用人育才观念,完善实践机制,通过下派锻炼、挂职、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使政工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完善能力结构;采用分层次培养模式,对工作能力有欠缺的,要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得到锻炼成长;完善激励机制和措施,对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威信高的政工干部,要在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上予以倾斜,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良好风气。

科学考核评价。探索构建分层分类的政工岗位核心能力要素评价标准,健全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政工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科学考评,探索建立政工干部述职制度,推动政工干部更好履行责任。

(作者为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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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1 第03版 论苑

充分发挥公安政工干部职能作用

□曾嘉贤

以政委、教导员为代表的公安政工干部是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是基层公安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推进者,职责十分重要。当前政工干部队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责认识不清晰、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明确政工干部职责定位,不断提升政治工作能力素质,着力锻造一支政治意识强、业务能力强、谋划发展强、执行能力强、内外形象强的政治工作“领跑者”,充分发挥政治工作铸魂、暖心、提质、塑形作用,为公安机关履行好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配齐选强,打造政工干部梯次队伍

要聚焦源头把控、队伍梯次结构和班子搭配,不断提高公安政工干部岗位匹配度,确保人岗相适。

突出政治标准,把好源头。严把政工干部“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和履职能力考核,把政治标准置于首位,突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标准;探索建立政工干部任职资格制,建立“能上能下、进出有序”的政工干部竞争机制,确保政工干部队伍培养渠道畅通。

注重队伍梯次,优化结构。选配政工干部既要考察能力素质,还要考虑队伍的年龄构成,做到梯次配备、良性循环,确保政工干部队伍梯次合理;探索向警种部门引才机制,优化基层所队政工干部的专业结构,推行政工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使政工干部不仅精通本职业务,而且成为一专多能的“多面手”;分层次、分梯队建立政工人才库,及时把思想作风强、作风纪律硬、道德品质好的优秀民警充实到政工干部队伍中来。

强化培训,提升政工干部专业水平

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政工干部担当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落实岗前培训。政工干部任职前,要加强以提升政治工作综合能力为重点的培训考核,把参训情况列为对政工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内容,帮助政工干部练好基本功。

强化在职培训。推进政工岗位练兵,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政工干部每年开展集中培训和政治轮训,围绕政治工作核心业务,设置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实战练兵、文化建设、舆论引导等课程,提升政工干部履职能力。

坚持日常培训。采取全局集中轮训、单位自行培训、自学等方式,构建常态化政工干部培训机制。在集中培训和政治轮训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政工业务培训,引导政工干部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紧迫感,树立主动学习、崇尚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实现自我学习、自我提升。

聚焦主业,发挥政工干部引领作用

要始终聚焦公安工作大局,不断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公安实战提供坚强保证。

明确职责规范。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政治工作规范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政治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让政工干部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对加强党组织建设、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推进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执法执纪监督等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让政治工作更有指向性,政工干部工作更有方向感。

聚焦主责主业。政工干部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公安中心工作的服务保证上,具体而言就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增强党组织核心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引领民警牢记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抓好队伍管理,在处置重大警情、急难险重任务时,确保政治工作及时跟进,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一线。

鼓励探索创新。要充分发挥政工干部主观能动性,鼓励探索行之有效的政治工作举措,推动打造政治工作“一分局一品牌、一所队一亮点”,充分调动提升政工干部工作热情。

科学管理,激发政工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培训锻炼相促进,通过政策激励、制度引导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拓展成长空间。加大对政工干部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提升政工岗位的吸引力,大胆使用敢抓敢管、担当作为的政工干部,大力选拔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的优秀政工干部。建立政工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对担当不足、干劲衰退、工作不力的政工干部要划出“硬杠杠”,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队伍稳定、警令畅通、执行有力。

营造良好氛围。转变用人育才观念,完善实践机制,通过下派锻炼、挂职、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使政工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完善能力结构;采用分层次培养模式,对工作能力有欠缺的,要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得到锻炼成长;完善激励机制和措施,对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威信高的政工干部,要在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上予以倾斜,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良好风气。

科学考核评价。探索构建分层分类的政工岗位核心能力要素评价标准,健全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政工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科学考评,探索建立政工干部述职制度,推动政工干部更好履行责任。

(作者为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