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寄云(1916-1995),男,土家族,四川省黔江县人(今属重庆市)。1938年10月参加革命,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朱寄云1927年毕业于黔江县立初级中学校第一班,青年时代冒着生命危险投奔革命圣地延安,由此踏上了革命道路。
1938年10月,经西安八路军办事处介绍,朱寄云参加了陕西省安吴堡青训班,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6月,朱寄云进入中央党校学习,后担任延安青年干部学校总务科指导员、人事股长,三边分区保安处侦察员、股长,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秘书,黄龙山区军政委员会委员兼基干大队政委,中共陕西省委社会部秘书兼警卫营教导员,军分区联络科长等职务。
1948年4月,西北野战军攻克旬邑县城和职田、太峪、张洪等镇,关中保安分处派朱寄云等分处警卫队同志参加战斗。入城后,朱寄云和战友们对敌特务机关进行接管,先后抓获敌县长、中统译电员、党部书记长、特务、警察局长等,缴获了大批文件、资料和物资、武器。
北平和平解放后,朱寄云任北京市公安局三处治安科长。1949年,他南下广东,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处处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后任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1962年起,他历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吉林省公安厅厅长等职,1982年12月离休。1991年8月,朱寄云被公安部授予人民警察一级金盾荣誉章,1995年3月12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