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灵云 通讯员 钱晨 张秀梅
“十三五”期间,上海公安各级警务保障部门高度重视经费保障管理,一手抓保障水平提升,一手抓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机制,推动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精准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内控体系愈加完善、绩效理念深入人心,为上海公安工作新一轮改革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经费保障总量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上海公安各级警务保障部门持续加大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各项公安工作进入快车道。
经费保障总量逐年上升。“十三五”期间,全局年均经费总量相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达83.6%,有力保障“十三五”规划基建、装备、智慧公安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系列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公用经费高标准落实。上海市公安局会同市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区县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实现了区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二次调整提高,明确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同时,推动将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剥离综合定额列为单项定额。
辅警福利保障纳入地方立法。目前,上海已初步形成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稿),明确“辅警所需工资薪酬、福利待遇、服装装备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市、区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辅警的薪酬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参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标准合理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辅警保障进入法治化轨道。
经费使用管理规范高效
“十三五”期间,上海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积极推动完善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建立了一整套经费监督与制约机制,确保经费的节约、合理使用。
完善预算审核保障机制。探索形成重大预算项目经费保障联席会议机制,对大额新增或追加项目、大额预算调整、长时间未启动项目可行性进行集体审核论证,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同时,常态化督导预算执行,对每季度预算执行率排名后5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完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完善因素分析法动态保障模式,通过对各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因素的日常积累、分析,深入探索、精细掌握基层单位经费保障实际需求,确保基层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并主动向市财政部门提供中央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依据。同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组织自查互查及定期通报,确保中央和省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规范、高效执行。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用钱先问绩、花钱必问效”理念,制订《上海市公安局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实现对项目从事前的绩效目标、事中的绩效跟踪和事后的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2020年,上海公安警务保障部门规范完成300个项目绩效评价、294个项目绩效跟踪及311个绩效目标,500万元以上项目向社会信息公开。
风险防控机制日臻完善
“十三五”期间,上海公安警务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装财警保系统内控体系建设暨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推进会精神,严密内控体系,切实提升装财警保工作质效。
以刚性制约为先导,从制度层面拧紧经费支出“水龙头”。从会议费、差旅费、公务卡管理,到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警务保障部门一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架起内控制度管理“高压线”。
以全流程管理为保障,确保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无死角”。上海公安警务保障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在市财政部门登记名录内确认推荐1至2家作为预算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由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审核并公告。市局采管办派员参与“市局统一招标,分局分签合同”和40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重点项目评标监督,实时掌握采购流程并随时抽查,确保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全链条可控。
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夯实监督反馈结果运用“落脚点”。上海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将内控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连续5年将其纳入年度警保绩效考评范围;制订下发“财务建议函”和“财务整改通知书”使用规定,并针对管理实际新增“财务提醒单”管理机制,切实将财务监督落到实处;建立经济风险点排摸机制,每年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局预算单位的内部治理机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经济风险点评估,并督导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