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吴劲松 张玉成
年仅38岁的他,从15岁至今,因抢劫、盗窃先后8次被判刑,累计刑期长达近19年。今年1月10日,他刚刚刑满释放,就再次疯狂作案,连除夕都没闲着。2月20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警方抓获,“九进宫”的他又过了上牢狱生活。
盗窃案接连发生
“太可怕了,我昨晚人还在家里睡觉,今年早上发现,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被人偷了,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进屋的。”1月21日一早,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长沟西村的刘女士就慌慌张张地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
“我停在自家院子里的电瓶车被人偷了。”1月26日上午,姜堰区梁徐街道梁徐村的王先生急匆匆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
“我车上的2000元现金和5条香烟被人偷了。”
“我本来想在节前洗个澡过年的,没想到在浴室洗澡的时候,放在裤兜里的手机被人偷了。”
然而,最为糟心又窝火的莫过于家住城区曲江街道的王女士。“大过年的闹心不闹心,这小偷也太气人了,就连年三十也不放过。”2月12日,大年初一。王女士顾不上去亲戚朋友家拜年,一大早就来到派出所报警。
原来,王女士除夕夜放在家中柜子里的1.1万元现金被偷了。让王女士感到后怕的是,除夕夜她和爱人在家里一直都没出门,如果小偷和家人遭遇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短短20多天时间里,姜堰警方共6次接到辖区群众被盗的警情。
嫌疑人“跳跃式”随机作案
侦查人员对发生的系列盗窃案经过梳理发现,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地点呈现出很强的“跳跃式”随机作案特性。
“犯罪分子作案分别是居民院子里、卧室内、浴室里、汽车内,6起案件先后发生在4个不同的区域,唯一具有共同点的是,除了浴室盗窃案发生在白天,其余案件均发生在夜间。”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民警沈静说。
侦查人员通过调查,将多个案件现场进行了还原,终于发现一名身材、步态等特征高度相似的40岁左右的男子多次出现在不同案发现场。侦查人员初步认定该系列案件系同一人所为,决定将案件串并侦查。
然而,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开展侦查的同时,2月20日上午,警方再次接到居民丁女士报警称,前一天夜晚,她停在门口私家车里的2000元现金和一条名牌香烟被人偷走。同时,丁女士还向警方提供了她家的监控视频。随即,侦查人员经过视频比对发现,该案与之前的6起案件系同一男子所为。
“犯罪嫌疑人肆无忌惮作案,并没有事先踩点,而是随机选择目标后直接下手,作案手法非常老到,我们分析此人应该有犯罪前科,同时,该犯罪嫌疑人每次逃离现场都很迅速,应该熟悉环境且有相对固定的落脚点。”沈静说。
2月20日上午,侦查人员经过追踪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曾经多次出现在城区某浴室。因为当地很多浴室会给浴客提供住宿,侦查人员据此判断,该浴室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临时落脚点。
2月20日中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在该浴室门口出现,侦查人员立即将其控制。
男子疯狂作案“九进宫”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连续盗窃作案7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今年38岁的赵某系黑龙江大庆人。1998年,当时年仅15岁的赵某就曾因抢劫被判刑4年。2002年,刑满释放后,赵某随母亲改嫁到了姜堰。然而,来到姜堰后不久,赵某便因再次作案而被判刑。由于赵某恶习不改,屡屡犯罪,让母亲和家人寒了心,于是家人跟他断绝了来往。
据了解,赵某生性懒惰,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恶习加之死不悔改的本性,他作案起来肆无忌惮,以至于38岁的人竟有8次犯罪判刑的记录,累计在狱中度过了近19年时光。
“在外面还要为生活犯愁,尽管在监狱里面失去了自由,但至少有吃有穿有得住。”赵某说起来轻描淡写,毫无悔改之意和廉耻之心。
据民警介绍,赵某于今年1月10日被释放后,便又开始了以偷盗为生的生活,出狱短短40天时间就作案7起,赃款和赃物低价变现后均被他挥霍一空。到落网时为止,他身上仅剩下最后一次作案偷来尚未来得及挥霍的2000余元。
据了解,赵某每次作案得手后,晚上便会留宿浴室疯狂挥霍一番,直至把赃款赃物挥霍殆尽后再次作案,如此循环往复。除夕夜作案,因为浴室不营业无处落脚,他竟然作案后在大街上闲逛了一夜,累了便蜷缩在桥洞下对付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