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据媒体报道,女子张某在近900天里,打了几场官司,因不断上诉放弃了工作。她曾经的上司李某对其进行性骚扰,在了解到同事兼好友王某甚至多次遭到李某性侵时,两人将李某告上法庭。几经上诉宣判,李某性骚扰案尘埃落定,成为中国首例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独立案由胜诉的案件。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公开道歉。日前,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强制执行公告,要求李某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在我国,性骚扰作为独立民事案由还是一个新生的法律问题和现象。自2019年1月1日起,“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正式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新增的民事案件案由。在此之前,由于案由缺失,性骚扰案件通常被以“一般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等案由立案。
据媒体披露,两名女子最初联合起诉李某侵害一般人格权,并附带民事赔偿,在“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成为独立案由后,在法院支持下改为该案由。针对败诉后拒绝公开道歉的李某,法院依法发出强制执行公告,要求李某赔礼道歉,彰显了维护被骚扰者权益、把案件执行到底、捍卫司法权威的决心和行动力,这对被骚扰者或有被骚扰风险的人来说是一种抚慰,也是一种维权激励,对骚扰者或潜在骚扰者而言,则是一种惩戒、震慑、教育。该案是中国首例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独立案由胜诉的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发布强制执行公告已经超出个案影响范畴,凸显了反性骚扰的法律意义。
民法典中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向性骚扰说“不”,需要更多被骚扰者打破沉默,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司法机关要以事实和法律为基准,旗帜鲜明地支持被骚扰者的诉求,保护被骚扰者的权益;用人单位需要进一步健全相关机制,切实履行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