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第07版 禁毒


钦州钦北:
加强禁毒协作 有效打击外流贩毒犯罪

□本报记者 莫水土 刘文杰 通讯员 李 卫

记者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局与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签订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建立起高效务实的信息共享、案件共侦、合作共赢的禁毒协作和整体作战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精准打击能力,禁毒工作成效显著。钦北区外流贩毒人数大幅减少,钦北分局禁毒大队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大队长黄海生荣立个人一等功。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委宣布取消钦北区外流贩毒严重地区的“帽子”。

信息共享 办案快捷

钦北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海生向记者介绍了他们与东莞公安禁毒部门信息共享带来的红利。

钦北辖区不少涉毒人员都在广东东莞工作、生活,为此,钦北分局禁毒大队与东莞公安禁毒部门加强禁毒协作,牢固树立禁毒“一盘棋”思想,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双方拥有的毒品违法犯罪情报信息资源、警力资源和侦查资源,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精准打击能力。双方相互交流禁毒情报信息,共同建立缉毒情报信息交流和联络员制度,只要发现对方辖区的毒品犯罪线索和信息,会第一时间将毒品犯罪线索通报对方,破案后及时通报,并录入禁毒信息系统。

他们建立健全警情定期通报制度,有效提高两地警方对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去年以来,钦北分局禁毒大队与广东多地警方相互交流涉毒情报信息76条,较好地管控了外流到广东的涉毒人员。

案件共侦 成效倍增

为进一步完善打击外流贩毒协作机制,流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钦北分局通过与广东公安机关开展协作,及时掌握钦北区外流贩毒人员动向,适时联手打击。

对常年滞留广东的本地外流吸贩毒嫌疑人员,钦北分局禁毒大队全面梳理排查,并通报给广东公安禁毒部门,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广东同行做好共享情报信息、深挖扩大线索、案件经营等工作。广东警方抓获钦州籍涉毒人员而听不懂灵山话和钦北壮话时,钦北分局派出专业民警前往协作,认真经营重特大案件线索和外流贩毒线索。近年来,钦北分局禁毒大队与广东警方合作破获毒品案件3起,抓获涉毒案件嫌疑人70名;广东警方协助钦北分局查处吸毒案件161起,抓获161名吸毒人员。

去年5月,钦北分局禁毒专案组在侦办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时发现,涉案嫌疑人大部分外流在东莞市。根据加强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合作协议,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主要领导和钦州市公安局局长亲自带领专案民警赴广东,将有关案情向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和东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报。双方按照信息共享、案件共侦、合作共赢的禁毒协作和整体作战机制,组成联合指挥部共同研判、共同经营,制订跨区域打击外流贩毒行动方案。8月8日,联合指挥部指挥广东东莞、广西钦州和防城港市三地警方统一收网,共抓获涉案人员210名,其中贩毒人员56名、吸毒人员154名,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战果最大化。这一跨区域联合作战,使钦州辖区的外流贩毒得到有效遏制,东莞辖区毒品消费市场骤然萎缩。

共控毒情 双方受益

按照加强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对于常年滞留广东的钦北籍吸贩毒嫌疑人员,钦北分局禁毒大队全面梳理排查后通报给广东公安禁毒部门落地管控,对可经营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广东警方;广东警方破案收网前将钦北籍涉毒犯罪嫌疑人有关信息传给钦北公安禁毒部门,由钦北公安机关查清基本情况后反馈给广东办案单位,实现双方共同管控毒情、打击毒品犯罪。

钦北分局在跨区域联合侦办重大毒品案件的同时,积极与广东东莞、深圳、广州、中山等地公安机关沟通,委托当地派出所帮助对本地外流吸毒人员进行定期尿检,双方共同密切关注此类人员,确保外流吸毒人员管控有效衔接。截至发稿时,被东莞公安机关管控的265名钦北籍吸毒人员,实现违法犯罪零发生。

针对部分在广东务工的吸毒人员不能按时回钦州接受尿液检测的问题,购买一批性能先进的毛发检测仪充实到一线禁毒部门,同时跟进服务,在粤务工的吸毒人员定期尿检时间延长至每半年检验1次,节省吸毒人员往返尿检的路费和时间。钦北分局投入107万元,建设吸毒人员可视化服务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吸毒人员动态,有效加强了对异地吸毒人员的管控。对在外地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病残吸毒人员以及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钦北分局实施分类管控,由镇(街道)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禁毒社工定期联系回访,实行精细化风险评估,定期更新信息,进一步提振了吸毒人员彻底摆脱毒品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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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第07版 禁毒

钦州钦北:

加强禁毒协作 有效打击外流贩毒犯罪

□本报记者 莫水土 刘文杰 通讯员 李 卫

记者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局与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签订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建立起高效务实的信息共享、案件共侦、合作共赢的禁毒协作和整体作战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精准打击能力,禁毒工作成效显著。钦北区外流贩毒人数大幅减少,钦北分局禁毒大队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大队长黄海生荣立个人一等功。今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委宣布取消钦北区外流贩毒严重地区的“帽子”。

信息共享 办案快捷

钦北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海生向记者介绍了他们与东莞公安禁毒部门信息共享带来的红利。

钦北辖区不少涉毒人员都在广东东莞工作、生活,为此,钦北分局禁毒大队与东莞公安禁毒部门加强禁毒协作,牢固树立禁毒“一盘棋”思想,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双方拥有的毒品违法犯罪情报信息资源、警力资源和侦查资源,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精准打击能力。双方相互交流禁毒情报信息,共同建立缉毒情报信息交流和联络员制度,只要发现对方辖区的毒品犯罪线索和信息,会第一时间将毒品犯罪线索通报对方,破案后及时通报,并录入禁毒信息系统。

他们建立健全警情定期通报制度,有效提高两地警方对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去年以来,钦北分局禁毒大队与广东多地警方相互交流涉毒情报信息76条,较好地管控了外流到广东的涉毒人员。

案件共侦 成效倍增

为进一步完善打击外流贩毒协作机制,流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钦北分局通过与广东公安机关开展协作,及时掌握钦北区外流贩毒人员动向,适时联手打击。

对常年滞留广东的本地外流吸贩毒嫌疑人员,钦北分局禁毒大队全面梳理排查,并通报给广东公安禁毒部门,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广东同行做好共享情报信息、深挖扩大线索、案件经营等工作。广东警方抓获钦州籍涉毒人员而听不懂灵山话和钦北壮话时,钦北分局派出专业民警前往协作,认真经营重特大案件线索和外流贩毒线索。近年来,钦北分局禁毒大队与广东警方合作破获毒品案件3起,抓获涉毒案件嫌疑人70名;广东警方协助钦北分局查处吸毒案件161起,抓获161名吸毒人员。

去年5月,钦北分局禁毒专案组在侦办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时发现,涉案嫌疑人大部分外流在东莞市。根据加强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合作协议,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主要领导和钦州市公安局局长亲自带领专案民警赴广东,将有关案情向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和东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报。双方按照信息共享、案件共侦、合作共赢的禁毒协作和整体作战机制,组成联合指挥部共同研判、共同经营,制订跨区域打击外流贩毒行动方案。8月8日,联合指挥部指挥广东东莞、广西钦州和防城港市三地警方统一收网,共抓获涉案人员210名,其中贩毒人员56名、吸毒人员154名,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战果最大化。这一跨区域联合作战,使钦州辖区的外流贩毒得到有效遏制,东莞辖区毒品消费市场骤然萎缩。

共控毒情 双方受益

按照加强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对于常年滞留广东的钦北籍吸贩毒嫌疑人员,钦北分局禁毒大队全面梳理排查后通报给广东公安禁毒部门落地管控,对可经营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广东警方;广东警方破案收网前将钦北籍涉毒犯罪嫌疑人有关信息传给钦北公安禁毒部门,由钦北公安机关查清基本情况后反馈给广东办案单位,实现双方共同管控毒情、打击毒品犯罪。

钦北分局在跨区域联合侦办重大毒品案件的同时,积极与广东东莞、深圳、广州、中山等地公安机关沟通,委托当地派出所帮助对本地外流吸毒人员进行定期尿检,双方共同密切关注此类人员,确保外流吸毒人员管控有效衔接。截至发稿时,被东莞公安机关管控的265名钦北籍吸毒人员,实现违法犯罪零发生。

针对部分在广东务工的吸毒人员不能按时回钦州接受尿液检测的问题,购买一批性能先进的毛发检测仪充实到一线禁毒部门,同时跟进服务,在粤务工的吸毒人员定期尿检时间延长至每半年检验1次,节省吸毒人员往返尿检的路费和时间。钦北分局投入107万元,建设吸毒人员可视化服务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吸毒人员动态,有效加强了对异地吸毒人员的管控。对在外地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病残吸毒人员以及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钦北分局实施分类管控,由镇(街道)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禁毒社工定期联系回访,实行精细化风险评估,定期更新信息,进一步提振了吸毒人员彻底摆脱毒品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