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治理是一项社会工程,单靠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实现源头预防治理。淄博市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零酒驾”创建活动,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酒驾社会治理大格局,形成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协同创建需要协同惩戒做支撑。淄博市各级纪委监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协商建立酒醉驾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酒醉驾违法行为实施联动惩戒。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情况纳入“负面清单”、文明单位考核和平安淄博建设工作体系,制定创建活动量化考核计分办法,对各区县工作部署、组织创建、专项整治、曝光抄告、酒醉驾交通事故情况等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考核、一排名、一通报”,有力推动了活动扎实开展。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共向纪委监委和文明办抄告酒醉驾违法驾驶人1万余人,其中900余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7个单位在全市文明单位测评中受到降级处理。
为深入构建“零酒驾”创建长效机制,沂源县积极推动各单位(村居)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写入员工手册、村民公约和居民守则,引领形成全民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沂源县纪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手抄并签订“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承诺书16000余份,督促党员干部争做拒绝酒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
临淄分局交警大队创新开展警民、警企共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镇(街道)、每一个村居社区、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参与创建。建立“一企一警、警企联动”机制,搭建共建共治交通安全网络平台,辖区280个运输企业全部参与。探索实施酒驾“一卷一抄”精准抄告制度,对涉及的党员、公职人员分类依法依规进行“再处理”,形成“抄告+督导+整改+反馈”的跟踪监督闭环模式,“零酒驾”创建由公安交警“独角戏”转变为多部门“大合唱”,共建共治打造出酒驾醉驾源头预防治理新模式。
“淄博把‘零酒驾’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紧密结合作为总抓手,坚持宣传与治理并行,通过纪委对查处的公职人员加大处分、曝光力度,实现社会对酒驾治理齐抓共管。”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介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越来越少,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理念深入人心,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在全市共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