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 婕 通讯员 黄雨霖
案件回放▲▲▲
老太太收养多只流浪狗,居民怨声载道
6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小区多名群众到警务室联合反映邻居老人在家中收养十几只流浪狗扰民问题,希望得到社区民警帮助。
这名养狗的老人现已80岁高龄,常年独居在家。几年前,老人在路边看到了一只流浪狗,便捡回家中与自己做伴,从此之后收养流浪狗成了老人的乐趣,家中饲养的流浪狗从一只变成了如今的十几只。老人把家门打开方便流浪狗出入,楼上的小孩经常被吓得不敢出门。
老人的生活渐渐热闹起来了,可邻居却苦不堪言。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与老人沟通协商,老人都不予理会。
了解情况后,社区民警决定到老人家入户走访。走进老人家中,民警发现屋内臭气熏天,卫生状况比想象中更差。说起扰民问题,老人显得很无奈,她告诉民警,其实自己也不想打扰别人,但这些流浪狗在她心里已经是亲人了,她实在不忍心把它们送走。
多次走访后,社区民警与老人渐渐熟悉起来,并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老人普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讲解收养过多流浪狗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老人留下3只打过疫苗的流浪狗,同意把其余流浪狗送到流浪狗收容中心。
案情分析▲▲▲
莫把爱心行动变成扰民之举
在此案例中,这名收养流浪狗的老人一方面是出于怜悯之心,另一方面是需要流浪狗的陪伴。但十几只流浪狗每天不分昼夜乱叫、四处乱窜、随地大小便,严重污染了公共区域卫生环境,还有咬伤人的风险。面对大家反映强烈的流浪狗扰民问题,老人却认为养狗是自己的自由,虽然心有歉意,但还是拒绝把狗送走。民警在了解情况后,人性化执法,成功化解了一起收养流浪狗扰民的邻里纠纷。
民警支招▲▲▲
宠物扰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马晓晴(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古城派出所民警):
城市流浪狗引发的一系列健康、扰民问题,已成为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顽疾。近年来,有不少爱心人士会主动收养流浪狗,让这些流浪狗不再无家可归。但是,一些爱狗人士在家中饲养多只狗会出现严重扰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宠物扰民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收养流浪狗本身是非常有爱心的举动,但要严格遵守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多为他人着想,文明养狗,不能让爱心行为变成扰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