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 猛
在不降低现有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贵州省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为4万元,县级保障标准由原先三类分别为2万元、2.5万元、3万元统一调整为不低于4万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按时完成《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贵州省公安厅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调研,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提供了有力保障。
突出问题导向
经费保障责任不清、范围不明、支出范围交叉和缺乏监督机制,是长期困扰贵州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工作的难题。
贵州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基层财政保障压力大,多数县级财政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难以增加,加之贵州各地发展不平衡,省级出台的统一保障标准难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得到落实。
面对这些难题,贵州省公安厅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把公安最真实的经费需求拿准,把数据做实”的工作要求,梳理问题清单,通过2年多的实地调研、建模分析、对标整改,厘清了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
贵州省公安厅摒弃单打独斗的做法,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进度表。在省财政厅和省公安厅的合力推进下,经过多次联合调研,2020年1月初,《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下发,解决了市县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定标和调标问题,对市县财政和公安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明确工作重心
经费保障标准的明确,是贵州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成果之一。
突出数据收集、强化统计预算。贵州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多次对基层公安经费需求和保障情况,尤其是同级财政保障情况进行统计测算。多方论证后,确定了“各地在不降低现行保障标准的情况下,同级财政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调整为4万元”的调标思路,其中日常公用经费2.5万元、办案(业务)费1.5万元。
标准确定后,在推动落实方面,贵州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将重点问题在正式下发文件中予以明确。其中,包括着力解决财政部门保障责任和范围不清晰、公安机关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明确提出:各地不得使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抵顶公用经费,公安机关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规定的支出公用经费。探索保障标准增长机制,明确“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财政、公安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财力情况和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以5年为周期对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情况开展调研,适时调整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贵州省政府督察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工作组,建立公安经费专项督查机制,积极开展公安经费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确保了市县公安经费保障责任得到落实,确保政策在基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