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谭彦叙 通讯员 吴丽霜
5月16日16时许,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范家乡派出所来了一位身材高大的老人,骑着一辆蓝色的三轮车,车上拉着一只死羊。老人情绪非常低落,嘴里嘟囔着:羊被撞死了,可惜了,好几千块钱呢!”民警立即接待了他。
老人姓安,80多岁,生活在绥中县范家乡薛家村,曾经是一名老兵。由于上了年纪,地里的重活儿基本干不了,于是,就养了几只羊,由他一个人放。
进入5月,安某家有些母羊即将产羔。5月16日15时许,老人赶着羊群往家的方向走。在过马路的时候,忽然迎面驶过来一辆大货车,将羊群里的一只母羊当场撞死,而大货车却没停车,扬长而去。安某放了好多年的羊,对羊有着很深的感情,再加上羊是他家的主要经济来源,老人很伤心,立即叫来老伴儿,让其看护好现场,他则回家骑来三轮车,将母羊拉走。
当日16时许,安某来到范家乡派出所。所长邓光军非常重视,承诺要给老人家讨个说法。
由于老人岁数大了,对车辆特征及车牌号等都没记清楚。民警根据老人简单的表述,反复分析、推理,并调取附近各路口的监控排查车辆。撞到羊的地点是交通主干线,岔道较多,来往车辆频繁,给排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警方接连联系了多个车主,最终均被排除。当日深夜,民警来到事发地点排查,并走访了附近的村民及厂企,力求多方求证。然而,却一无所获。
5月17日上午,经过大量细致查找,一辆大货车进入警方的侦查视线。该车辆经过羊群时,有非常规操作,后面来往车辆在路过时有规避地面物体的举动。随后,警方联系到车主。车主说,他当时意识到自己撞到羊了,担心被讹诈,就开车赶紧离开了现场。
5月18日下午,安某及车主来到派出所调解。邓光军向两人释法明义:一方面,车主的行为应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另一方面,马路上不让放牧,一定要看管好羊,老人也有一定的责任。经过悉心沟通、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车主答应赔偿安某2000元钱。由于车主没带钱,所长暂时为其垫付。没过多久,车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000元钱转给了邓光军。
看到民警如此尽职尽责,安某非常感动,紧走两步,摘下帽子,冲邓光军敬了一个礼,并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句:“谢谢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