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生发
近日,安徽省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预警信息称,“皖HB81××”号牌小型客车的驾驶人张某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但他仍驾车上路。
3月26日14时35分,路面执勤民警根据指令,在县城独秀大道育儿路路口将该车拦下。经查,驾驶人张某2021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张某身上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毫克/100毫升。
张某称他吃午饭时只喝了一点啤酒,他不认可现场检测结果。随后,民警带张某到医院抽血化验。化验结果显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张某的无证驾驶、二次酒驾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3日的合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