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永
交警经常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总有人心怀侥幸、铤而走险。近日,安徽省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处一名涉嫌醉驾男子,距离他上次因醉驾被查仅过3年。
当日晚,泗县交管大队开发区中队组织警力在汴河大道与屏山路交叉路口附近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22时05分,一辆车牌号为苏H6×××8的轿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检。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8毫克/100毫升,张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还发现,2022年2月10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此次已是张某第二次因醉酒驾车上路行驶被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