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兰泽东 通讯员 刘 笑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主题为“安全带 生命带”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广泛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罚相结合,驾乘人员对“上车就系安全带”已养成高度自觉,极大提升了驾乘人员的安全系数。
常态化查纠不规范使用安全带行为
“李师傅,你这安全带系得不规范吧?”8月20日一大早,新疆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白文星在京新高速公路米东北收费站拦停一辆大货车,白文星指了指大货车驾驶人李师傅的胸口。李师傅尴尬笑道:“天太热,这个带子一直勒着腰,不舒服。”原来,李师傅嫌麻烦又怕交警查处,便提前将安全带卡扣系好,待交警检查时,直接将安全带套过头伪装。白文星说:“安全带系得不规范,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李师傅表示以后一定不再这么干。
执勤结束返回途中,卡子湾大队分控室通知白文星,北京路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白文星立刻赶到现场处理,发现一辆微型面包车冲下路基,另一辆大货车停在右侧应急车道,一名女士手捂头坐在路边,表情十分痛苦。
经了解得知,事发时微型面包车和大货车在同一车道一前一后正常行驶。这时,面包车为躲避路面异物,驾驶人急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大货车驾驶人艾某描述:“前方面包车突然减速,因跟车太近来不及刹车。”由于撞击猛烈,面包车左前轮掉落,坐在后排的一名女士被“甩”出车外,零部件散落一地。“你系安全带了吗?”白文星问头部受伤女士。“后排还要系安全带吗?撞车瞬间感觉身体不受控制,就‘飞’出车外。”女士一脸惊恐地说。白文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大巴车上的小讲堂
一辆由乌鲁木齐开往阜康市的大巴车驶来,白文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登记检查,车上几个没系安全带的乘客连忙拉扯安全带。纠正了几名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行为后,白文星站在车厢最前部,拿起话筒为车内所有驾乘人员上起课来。
“耽误大家几分钟,我想跟你们说说安全带的重要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车人如未系安全带,会撞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等,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生命安全……”“根据事故数据分析,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使生还的概率提高60%,车辆翻滚时,死亡率则可降低80%。”白文星以自己处理过的交通事故为例,现场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临下车时,白文星叮嘱驾驶人,出行前一定要认真检查每一名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
广泛宣传形成“肌肉记忆”
“五六年前执法时,许多车上的乘客都不系安全带。现在变化可大了,很少发现有不系安全带的。”白文星感慨。卡子湾大队提供的数据印证了白文星的说法:2016年,他们大队全年纠正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6000余起。今年截至目前,仅纠正200余起。
新疆公安交管部门经过多年的大力宣传,让绝大部分群众形成“肌肉记忆”,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但仍有个别乘客存在“后排不用系”的错误认知。为此,8月中旬开始,新疆交管部门在全自治区集中开展“乘车系好安全带”提示活动,在大中型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的车厢前部、座椅靠背等醒目位置粘贴提示标贴,并督促大中型客车加装安全带使用提醒装置,当乘客未使用安全带时,及时予以提醒。
新疆高速交警深入开展客运企业警示教育,尤其加强对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安全员等从业人员的教育,让他们主动履行发车、出站、上高速、出服务区前提醒、告知、检查安全带的义务,做到乘客未全员使用安全带禁止发车、禁止出站。此外,新疆高速交警依托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加大对客运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粘贴提示贴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立刻提醒纠正,当事人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