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向5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发出《公安提示函》,收到信函企业以内部整顿会、整改研讨会、整改答复、内部警告处理等方式作出积极回应,起到了强化监管、推动源头治理的效果。
成都交警支队联合应急、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商讨研究《公安提示函》的创新应用场景,结合各部门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职能,拟定出涵盖多部门警示提醒,针对行业乱象和安全漏洞的公安提示函。在具体内容上,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产生机理和深层次原因,逐一厘清行业和源头监管的责任主体、具体责任分工,以利于被提示单位按图索骥、对症下药。同时,由支队派驻法制员和公安分局法制办案队组建法制审核专班统一把关,推动问题指向精准,提示建议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公安提示函作为普通公安文书,虽不具备法律文书一样的法律效力,甚至不具有正式公文一样的行政强制力,但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口说无凭”“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等问题,同时,也能对经评估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问题进行提前干预。为此,成都交警针对近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高发的多车多驾企业单位的个性问题、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向其发出《公安提示函》,增强了被提示单位的压力和紧迫感。
收到公安提示函的企业中,有3家单位复函。一家企业安全负责人表示,公安提示函使公司高层明显提高了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重视程度,对安全责任人的工作开展也有很好的助力。据了解,目前,各家公司均根据提示内容作出了回应,积极对企业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蒋波)